【喜讯】海尔思药业荣获首批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称号

       
      根据《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赣科发计字〔2016〕44号)和《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赣科发计字〔2016〕165号)等文件通知,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1日被认定为2017年第一批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。

      《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: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,掌握自主知识产权、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,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,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。申报认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,需要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20%,上一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%,至少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、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,且开展技术创新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、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的产品和服务。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凡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,将由省科技厅给企业颁发《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证书》,纳入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,并在相关网络上予以发布。海尔思药业荣获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称号,有助于公司获得相关科技资源优先支持政策,有利于推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,增强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能力,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树立标杆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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